井下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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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260 | 回复1 | 2011-11-15 16: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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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漏电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或电缆因绝缘下降或局部绝缘损坏,使电流经绝缘损坏处流人大地或经外壳流人大地的现象称为漏电。
人体接触漏电设备外壳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漏电电流经与地、设备外壳接触位置,可能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漏电回路上各点存在电位差,若电雷管的引线两端接触不同电位的两点,可能先期引爆,造成伤亡事故;长期漏电还可能发展成短路,造成电气火灾,烧毁电气设备。为防止漏电故障造成严重危害,井下必须装设并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第457条)规定: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漏电保护的作用:①能够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②能够不问断地监视井下采区低压电网的绝缘状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绝缘进一步恶化。
③减少漏电电流引起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的危险。
④防止短路电流所产生的电弧烧穿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使其外壳的温度升高,超过危险值,从而提高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⑤预防电缆和电气设备因漏电而引起的相间短路故障。特别是在使用屏蔽电缆的情况下,相间短路必然先从接地漏电开始,致使漏电保护装置首先动作,将故障排除,因而可防止短路事故发生。
⑥对于由短路引起的接地故障,漏电保护还可起短路保护的后备保护作用,一旦短路保护装置拒动,漏电保护装置还可使开关跳闸。
⑦防止电网的接地漏电电流引爆电雷管。
⑧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将会缩小漏电的停电范围,便于寻找漏电故障,并能及时排除,从而缩短了漏电的停电时间,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给矿井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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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5940264073 | 2013-8-22 08: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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