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网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管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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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95 | 回复1 | 2011-10-8 20: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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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网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管理具体要求:
(1)井下过电流保护装置管理,由电气管理组(电管组)全面负责,集中分级管理;
(2)矿机电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此项工作人员和机电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3)矿机电主管部门应备有井下实际供电系统图板。
(4)井下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由组专人负责;
(5)新投产的采区、由电管组对保护装置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
(6)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的整定,由电管组负责;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可由机电维修工按整定值进行;
(7)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修工负责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计算有差错的,应由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它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8)为了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在开关上挂一块牌子,牌子上注明该点的适中电流、开关的整 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
(9)当高、低开关在机电修配厂检修时,对其保护装置应同时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进行准确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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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HU | 2016-7-20 17: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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