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源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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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99 | 回复3 | 2011-9-22 21: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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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用电源事故处理的原则有:
       1、当厂用工作电源因故跳闸,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时,值班人员应检查厂用母线的电压是否已恢复正常,并将断路器操作把手复位,检查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判明并找出故障原因。
       2、当工作电源跳闸、备用电源未自动投入时,值班人员可立即对备用电源强送一次。
       3、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因故停用时,备用电源仍处于热备用状态,当厂用工作电源因故跳闸,值班人员可立即强送备用电源一次。
       4、厂用电无备用电源时,当厂用工作电源因故跳闸,反映工厂内部故障的继电保护(差动,电流速断,无压断)未动作,可试发工作电源一次。
       5、当备用电源投入又跳闸或于备用电源强投工作电源后又跳闸,不能再次强送电,这证明故障可能在母线上或因用电设备故障而越级跳闸。
       6、询问有无拉不开或故障设备跳闸的设备。
       7、将母线上所有负荷断路器全部停用,对母线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检测绝缘电阻。
     8、母线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时,应通知机、炉灯专业人员将负荷转移。
       9、检查故障情况,并将其隔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加强对正常母线的监视,防止过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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