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档案资料员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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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06 | 回复1 | 2011-9-17 16: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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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应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供电所各类文件档案应根据其特点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分类建档。
(2)档案资料员要不断充实各种资料,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齐全。
(3)档案资料应所长定期审查,所有资料应妥善保管,做到齐全整洁,填写清楚,正确放置在专用资料橱内。
(4)各类台帐记录、图纸资料、协议传票,应用钢笔填写。墨水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各类报表传票需复写,可用圆珠笔填写。
(5)资料协议、报表传票,应按类、按月、年装订成册,所有台帐、资料、报表、协议应随客户的情况变化而及时变更,以保证资料的正确性,并且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工作。
(6)台帐、资料、报表、协议、记录的借阅,均应建立借阅记录,工作结束后及时督促借阅人员归还。归还资料时,资料员应进行认真核对工作,以免造成资料的遗缺。有关人事档案、内部档案,不得随意借给他人翻阅,以维护档案的严肃性和保密性。
二、工作要求与方法
(1)负责文件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丢失或损坏各种文件资料和技术档案,保证资料齐全、数字准确无误。
(3)档案(资料)室的卫生及空气畅通和干燥,严防资料霉烂变质。
(4)档案(资料)编排有序,查阅方便快捷。
(5)完成所长交办的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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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r68 | 2013-10-10 1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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