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规及供用电管理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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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21 | 回复1 | 2011-9-17 10: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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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力法》第四条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和使用电能。
  二、《电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户必须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计量装置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安装在用户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
  三、《电力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户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电力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五、《电力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线路设备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电力管理部门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六、《电力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致使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的;
  2、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设施机构和供电企业的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
  3、殴打、公然侮辱履行职务的查电人员或者抄表收费人员的;
  4、拒绝、阻碍电力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七、《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取其他方法窃电。
  八、《电力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供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九条或者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供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九、《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
  十、 电费收取必须凭盖有供电所电费发票专用章的电脑打印的发票收取,手工填写或改动的发票是废票,不是合法的收费依据。临时用电电费的收取在家用用电的收费发票中追补电量中追补电费,所有的电费都必须凭盖有电费发票专用章的电脑发票收取,任何收据都是非法收据。凡供电所收费人员未出示盖有供电所电费发票专用章的电脑发票到用户处收取电费,用电客户可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并向供电所予以举报,用户在交纳电费的同时,应核对电表抄码,对超抄电度或少抄电度进行监督。电费发票是用户已交电费的唯一依据,请各用电客户妥善保管好电费发票至少6个月,以便备查。
  十一、 用电客户必须根据电费发票金额按月交清电费,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清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自逾期30之日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清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为了不给用电户带来用电的困扰,为了国家电费按月足额入库,请用电户按月交清电费。
  十二、根据省物价局规定的分类到户电价,电费收取的现行价格为:居民生活照明每度0.4983元,非普工业每度0.7796元,农业生产每度0.519元,农排用电每度0.270元,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度0.8946元,请用电客户认真监督收费电价,对超价收费予以举报,举报有奖,并可拒交超价部份电费。用电分类:居民生活照明是不带有营业性质的家用单相用电或者三相空调用电;非普工业用电是指打米、粉碎、及带用营业性质的三相加工用户;农业生产用电是指电动打稻、电犁、育秧等不带营业性质直接农用的用电;农排用电是指农田排涝、灌溉用电;非居民照明是指带有营业性质的单相和三相用电。
  十三、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严禁私拉乱接,凡私拉乱接造成事故概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签定临时用电协议,并按协议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临时用电必须保证“四有”,即有台区电工搭火、有合格的保安器、有计量、有合格的电缆线及设备。无计量又无台区电工搭火用电按窃电处理;无保安器和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或用电设备按违章用电处理,造成事故的概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发现有人触电,请立即切断电源;发现电力线路断落,不得靠近落线地8米内,并立即通知电力部门处理。
  十四、 为了您和家庭的幸福,请注意安全用电。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发现有人触电请立即切断电源。保安器是保证安全的一项技术措施,不是保命器。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破坏电力设施是犯罪行为。在电杆、拉线旁取土属破坏电力设施,是犯罪行为。严禁私拿乱接,凡私拿乱接造成的事故概由当事人负责。电力是商品,请您按月交清电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欠电费必须征收违约金。窃电是犯罪行为;禁止使用不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设备。潜水泵引起保安器跳闸,请立即找人维修,严禁强行使用。强行使用不合格家用电器属故意扰乱用电秩序行为,如被查实,将没收设备并处罚款。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严禁在电力线路下面建房。严禁在电力线附近种植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植物。故意刁难和阻止电力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属妨碍公务,是违法行为. 动力用户私自增容用电是违章行为。高压危险,严禁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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