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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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88 | 回复1 | 2011-9-17 10: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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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购置的计量标准器具要进行验收,将技术资料、说明书、测试报告等资料存入档案室。
二、计量标准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超期或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电能表标准装置每2年检验一次;供现场校验用的携带式标准表每3个月送检一次;标准电能表经常使用的每6个月送检一次,其它每年送检一次。在检验周期内应经常进行误差核对,发现误差较大时,应提前送检。
三、安装电能表的检验周期:
1、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进行管理。
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周期检定(轮换):
运行中的Ⅰ、Ⅱ、Ⅲ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3年;运行中的Ⅳ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4年;Ⅴ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6年。
3、现场检验:
Ⅰ类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四、任何测试仪器、仪表的外借都要经所长批准,并办理手续后,方可借出。
五、所有计量器具都要保持清洁,不得用水洗涤。
六、计量员(兼)应作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校验计划,并负责强制检定工作的实施。
七、计量器具、仪器、仪表需报废时,应通过性能试验或填写报废单,一律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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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r68 | 2013-9-4 13: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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