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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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56 | 回复1 | 2011-9-17 10: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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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电所费用管理的方针
费用管理是供电所重要管理工作,要坚持“增收节支、勤俭办所”的方针,切实做好费用管理工作。
2、供电所费用管理的办法
供电所费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坚持量入为出、先批后用、分级管理的原则。电费收入全额上交县级供电企业,所需费用支出实行报帐制、领料制,由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3、电费管理
(1)供电所应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农村分类综合电价,按时向客户收取电费。所收电费逐月全额上交县级供电企业的财务部门,同时须将欠费清单如实上报财务、营销与农电部门。
(2)供电所对供电区域内非一般纳税人客户,按照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开具微机电费发票或收据。对于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客户应按各地具体规定,开具电费发票,或由供电所暂开收据,再向县供电企业换取正规发票。
4、农村低压维管费开支审批程序
供电所应按年度、季度、月度编制低维费项目开支计划,按各单位明确的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办理手续。各项费用的支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提高费用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严禁未经报批和先支后批等违法乱纪违规动用资金。
5、加强现金管理
供电所的业务结算,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分清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现金。严格执行现金支付范围,超范围的现金必须通过银行结算,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元限额。
6、加强资金管理
应上缴的资金,必须按时上缴。单独核算的资金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供电所不得作贷款担保单位。应收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回收。
7、加强票据管理
微机操作员是电费票据管理的专责人,废弃票据要集中、登记报农电科,严防票据流失。农村电费发票和各种收据应视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办法执行,一切收支必须使用正式票据。凡属经营性收入,应到税务部门购领票据。供电所购领的空白票据,应由专人保管,登记销号,不得转让,如有丢失,不得以白纸条作为收支凭证。
8、坚持按月定期报销制度
供电所应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将上月的各项收支,连同报批手续,分别整理并做好报销封面,上报县级供电企业农电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导审核。经核批后留农电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装订成册,归入档案。各项经济档案,经办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自行销毁。有关人员工作变更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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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m321 | 2013-10-5 03: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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