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微机员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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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36 | 回复1 | 2011-9-17 10: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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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微机使用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微机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实习人员和其他经许可操作人员必须在合格操作人员指导下操作。软硬件操作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以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人身设备安全。
(2)微机室是专用室,一般不得兼作他用。房屋门窗应封闭良好,地面及墙壁不起灰尘,室内严禁吸烟,电源供电可靠,电压稳定合格。微机室电源应装设末端漏电保护。微机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以及强磁场物体。微机室的管理工作由微机操作人员负责。
(3)微机室外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4)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处理,对确有困难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报告领导,请专业人员处理,防止故障范围扩大。
(5)微机要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6)设立设备档案和数据档案,及时为领导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资料
(7)微机工作人员要保证微机开票、计算、报表、汇报、总结等项工作打印的准确性、及时性,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8)严禁在微机上打游戏或播放影视光盘。
(9)对上级所有报表、总结应由微机操作员打印,保存汇报并及时归档。
二、工作要求与方法
(1)微机员是管理、操作微机的专责人,负责本所微机的运行维护管理。
(2)微机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不得启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杜绝在微机上开展游戏活动,防止病毒侵入。
(3)对重要数据及资料应进行备份。
(4)未经所长同意不得将微机数据、文件提供給外单位人员。
(5)微机不得外借,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打印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材料。
(6)保持微机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微机保养。
(7)微机室内,物品摆放要整齐,无杂物品。
(7)完成所长交办的一切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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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r68 | 2013-10-2 0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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