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尘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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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26 | 回复1 | 2011-8-29 22: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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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危险源
1.人员配合不当。
2. 高空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3.工器具操作不当。
4.巷道内有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作业。
5.作业地点支护不完好。
6.作业地点有害气体超限或氧气浓度低。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防尘设施及管路的安装维护。
第2条 防尘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安装维护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
2.负责防尘设施、管路的安装、维护、拆除、检查。
三、上岗条件
第3条 防尘设施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防尘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防尘管路、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的有关规定。
3.掌握本矿的产尘源以及防治重点。
4.了解矿尘危害的有关知识。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防尘设施、管路的安装维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7条 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防尘设施、管路的安装、维护、拆除、检查等工作。
第8条 防尘设施工要按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
第9条 在运输巷道中敷设管路、安装防尘设施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采取设置警戒、行车不行人等相关的安全措施。
五、操作准备
第10条 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第11条 安装前详细检查管材、闸阀质量,进行试压试验,应无堵塞物,无漏洞,管盘完好。
第12条 井下进行管路敷设和维修时,要转运所需的材料。
第13条 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胶轮车运送。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出胶轮车或材料运输车两帮的高度,并要捆绑牢固。
第14条 在机电车运输巷道运送时,应提前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机电运输的相关规定。
第15条 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的措施。
第16条 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预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妨碍行人、运输和通风。
六、正常操作
第17条 接管路时,应按照从外向里的顺序,逐节接入。
第18条 管路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路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泄漏。
第19条 管路要托架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急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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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m321 | 2014-8-3 20: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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