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

[复制链接]
查看1728 | 回复1 | 2011-8-29 22: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


-

一、主要危险源
1.仪器仪表不完好。
2.检查密闭、盲巷、硐室未按规定操作。
3.瓦斯浓度超限未及时断电、撤人,未及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4.恢复通风时局部通风机及供电设备附近瓦斯浓度超限。
5.作业地点支护不完好。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检查。
第2条 瓦斯检查员完成以下工作:
1. 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
2.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记录。
3. 在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协助测定有关参数,做好有关记录。
4. 负责管辖区域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
三、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 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 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 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 掌握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 掌握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 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按规定对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
第7条 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检查周期、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第8条 瓦斯检查地点如下:
1.采煤工作面:
(1)工作面进风流。
(2)工作面风流。
(3)上隅角(工作面下行通风时,检查下隅角)。
(4)工作面回风流。
(5)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地点。
(6)进、回风巷高冒区及有可能涌出有害气体的裂隙处。
2.掘进工作面:
(1)掘进工作面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
(5)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电器设备安装地点。

热帖推荐
yhm321 | 2014-8-3 20: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