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风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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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942 | 回复1 | 2011-8-29 22: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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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危险源
1.高空作业未佩戴保险绳。
2.作业地点支护不完好。
3.作业地点有害气体超限。
4.作业地点有过往车辆或其它运转设备。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通风设施工。
第2条 通风设施工应担负以下工作:
1.负责施工井下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挡风墙;施工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施工测风站、风桥。
2.负责矿井通风设施维护、拆除工作。
三、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通风设施工需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2.掌握矿井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通风设施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施位置、种类。
第7条 通风设施的施工需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第8条 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
第9条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装入护套,材料捆扎牢固。
第10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第11条 通风设施前后5m内的支护必须保证完好,不得堆积杂物,密闭前要设置栅栏。
第12条 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得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巷道两道风门间距不小于5m。
第13条 风门必须能够自关;两道风门之间必须安设连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
第14条 通风设施竣工后,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
第15条 不准使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
第16条 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的位置选择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不得设在动压区。
第17条 在有电缆线、管路的巷道内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不得带电搬迁。
第18条 砌墙高度超过2m时,要搭设工作台。
第19条 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施工地点通风、瓦斯及氧气变化。
五、操作准备
第20条 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前,通风部门必须编制施工设计。
第21条 提前将施工所需材料运送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运输和行人。
六、正常操作
第22条 密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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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m321 | 2014-8-3 19: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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