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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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15 | 回复1 | 2011-8-29 22: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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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掘进、采矿打眼必须湿式凿岩,禁止干打眼。
2、进入工作面后,先检查通风、照明是否完好、完善。
3、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前首先要检查顶板、两帮是否有危险,认真处理后,放准作业。
4、开钻前检查风、水管和风钻、支架的各连接部分是否紧固。
5、凿岩前检查工作面有无盲残炮,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排除方法:距哑炮30公分处,重新打一平行眼进行爆破。禁止打残眼和哑跑。
6、处理顶板时,不要站在垂直下操作;用的撬棍要在1.5米以上。
7、在上有作业的天井前,必须取得上部人员的回答后再上去。
8、上下梯子5携带工具时,应将工具束紧在身上,防止滑落伤人。
9、在天井打眼,必须必须设有牢固的作业平台或护身板及人行设备。
10、打眼时风钻突然停止,要停止作业。经检查不是冒顶预兆时,再工作。
11、在进行爆破的地方,须注意灯光和音响信号,不要擅自进入危险区。
12、在岩石不稳定的巷道打眼时,应注意安全,应支设临时或永久性支架后,再作业。
13、开凿或延深斜井时,工作地点须有可靠的保护装置,以防物体坠落伤人。
14、在开钻打眼时,领仟人选好眼后,应退回风机后面,以防断钎伤人。
15、多台风钻同时在一个工作面工作时,两台风钻不能垂直作业。
16、爆破后,从最后一个炮算起,十五分钟不得进入工作面;炮烟未散净不准进入该爆破后的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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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m321 | 2014-7-29 19: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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