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规] 内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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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59 | 回复0 | 2011-8-28 18: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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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矿井内线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2条 矿井内线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谋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等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并具有电气防、灭火知识。
    第3条 矿井内线电工必须遵守各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好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4条 矿井内线电工必须掌握工作所辖区域供电系统、设备性能、各种保护装置及运行状况,并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5条 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中其它使用的用具。
    第6条 穿工作服、绝缘鞋,携带验电笔和绝缘用具。工作服要扎紧袖口。工作前先进行检查,经验电、放电、装没短路地线后再进行工作。
    三、操作
    第7条 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动葫芦、三角架、起重梁、卡子、绳套等工具的强度是否合乎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
    第8条 检查、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封线(装设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
    第9条 检修电机、变压器吊芯抽转子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变压器、电机更换线圈时,应在拆开后绘出草图,并记下一切数据,作为绕制新线圈的依据。
    第10条 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要保护好防爆面,对失爆或不合格的防爆面要按规程要求进行修理。
    第11条 检修所用的零配件必须合格。
    第12条 检修前、后的设备均需测试绝缘电阻。受潮或绝缘电阻低于规程要求的设备均应进行干燥处理。
    第13条 设备检修后都要经过检查、试验,合格后填写检修试验记录,否则不准出厂。
    第14条 电气维修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工作。操作高压时1人监护,1人操作。
    第15条 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应遵循验电、放电、挂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装设短路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短路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2.在由变电站(所)配出线路的各机房、车房内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事先与变电站(所)联系,与变电站(所)的值班员配合好,依照工作票的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按本条1款执行。
    3.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
    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
    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和装设短路地线。送电时必须联
    系好,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送电。
    4.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的门上应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5.操作高压开关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合闸操作顺序应为:先合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刀闸,最后合油断路器。
    (2)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应为:先拉油断路器,后拉负荷侧刀闸(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
    (3)禁止带负荷拉或合刀闸(隔离开关)。
    (4)操作刀闸(隔离开关)时应果断迅速。
    第16条 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凡因停送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不准同时作业。
    2.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门联系入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
    第17条 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侧永久接地点断开。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必须用短路片或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线。短路片和铜芯线必须紧固,接触良好。
    3.严禁将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和接地。
    4.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上工作时,必须停电后再
    工作。如停母线电源确有困难时,也必须断开油断路器及上下刀闸(隔离开关),放置绝缘隔板后再进行工作(停电时按第15条中的5、(2)款执行)。
    5.在二次回路上进行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并取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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