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器的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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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31 | 回复2 | 2011-9-7 21: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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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讨论我国低压电器品种、规格及性能方面存在的难以满足实际工程技术要求的若干问题、并提出进行改进与开发的建议
关键词:低压电器 品种 规格 性能
一、概述
  由于我国低压电器品种、规格及性能方面的欠缺与不敷应用、现行设计规范的不尽完善、以及用户的使用偏差,多种低压电器的实际工程应用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甚至错误的用法,导致运行维护困难、故障增多,或留下长期的安全隐患。本文仅对几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做初步讨论,希望引起电器制造厂家及用户的共同关注。

二、低压隔离电器规格不全

  自60年代至今,我国主要隔离器(如HD11)及刀开关(如HD13)系列产品最大规格仅为额定电流1500A。囿于早期国产保护电器的断流容量水平,我国设计规范曾长期限制中/低压配电变压器容量为1000KVA(额定电流1440A)以内,隔离电器水平可满足其需要。近年来随着保护电器产品的长足进步及断流能力的提高,工业及民用电网中都较普遍地使用了单台容量为1250~2500KVA(0.4KV侧额定电流1800~3600A)的配电变压器。现有低压隔离电器已不能满足要求。于是低压侧总电源进线屏及分段母线联络屏的隔离电器普遍地采用了每相以一台3极或2极电器替代的方案(例如每相以一台3极或2极HD13刀开关替代一台三相大规格刀开关)。这种用法的主要弊病有二:(1)刀开关分相操作、增加了因误操作导致断相运行之类故障的机率。故设计规范〔1.2〕提出:“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2)使低压配电屏庞大笨重,例如利用PGL屏框架制造的这种进线屏或联络屏,单屏宽度达1200~1600mm。

  近年来,有的厂家推出了引进技术生产的Q系列(QP、QA)具有滚动触头的隔离开关,约定发热电流最大为3150A。但对于工业负载中常见的AC-22及AC-23使用类别,其额定电流将降低约1/2。故除产品尺寸缩小,机械寿命有所提高外,与国产HD系列刀开关相比,额定电流并无实质性的显著提高,并未根本解决问题。因此,亟待开发大容量国产隔离电器开关产品。

三、国产四极电器品种亟待开发

  近年来,出于对运行和检修安全的考虑以及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要求,新修订的设计规范〔1.2〕较明确地规定了在许多应用条件下应采用四极低压电器(即断开相线与N线的电器)。比如:有电源转换功能的电器、包括隔离电器、保护电器和操作电器(例如刀开关、断路器和接触器)都应采用四极电器;电网中维护、测试及检修电路或电气设备应采用四极隔离电器;单电源系统的总电源开关,包括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建筑物或生产车间进线电源总开关(例如刀开关及断路器)应采用四极电器,等等。已有许多文章阐述这一问题,本文不拟重复。

  但是,当前最常用的国产低压电器主导产品几乎都是三极电器,例如,隔离电器的HD系列及引进生产的QP、QA系列;断路器中的DW15、DZ20系列及引进生产的AH、AE、TO、TG系列;CJ20系列接触器等等常用低压电器均为三极电器。故凡需四极电器的地方,目前都不得不采用其它品牌的国外产品或引进产品,或不得不与制造厂家协商特殊制造。可见开发国产四极低压电器系列产品已是当务之急。

四、低压断路器进线方向与断流容量问题
  大多数万能式及塑壳式断路器的电源进线端在上方,馈线(即负载)端在下方。主要原因是灭弧系统设在上方(电源侧),这时若将电源进线接至下方,灭弧条件更为苛刻。这类断路器的额定断流容量乃是上进线时的数据。日本一些电气公司的试验结果表明,断流容量≤20KA的塑壳断路器改为下进线时,断流容量降低约1/3。我国也曾将上进线断路器按下进线作通断能力试验、试品受到极大破坏。国产DW15-200□630;DWX15-200□630;DZ40等型号断路器及引进技术生产的H、TL、TG等系列断路器等等均为上进线断路器,只能应用于上进线条件。

  有些应用条件(如分段母线联络断路器、馈电及受电通用回路断路器等)下,电源引入方向可能改变,必须采用允许上、下进线(即上、下进线额定断流容量相同)的断路器。这类断路器不仅其结构设计采取了特殊技术措施,型式试验中还应将上、下进线互换进行短路通断能力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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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m321 | 2013-8-20 09: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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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i | 2011-9-7 21: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断路器产品标准规定在产品文件及产品铭牌上应明确说明该产品是否允许上,下进线或标明电源进线端及出线(负载)端。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大多数断路器的产品文件,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及铭牌上并未明确注明其允许的进线方向,必然会对用户产生误导,以为凡未注明进线方向的断路器都允许上,下进线。以致在全国统一设计的几类定型低压屏(如PGL及GGD系列)中的部分方案也有这种错误发生(例如:分段母线联络屏PGL2-06E、07E及GGD1-12B.C、13B.C;受电馈电通用屏PGL2-03E、GGD1-05B.C等都错误地把只能上方进线的DW15-400及630型断路器当做允许上、下进线断路器使用),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更为严重。为杜绝这类误用,避免可能产生的恶果。笔者认为亟需尽快解决几个问题:(1)统一规范断路器产品的技术文件和铭牌标识。必须明确注明产品允许的进、出线方向;(2)改进产品结构与性能,力求断路器产品上、下进线断流容量相同;(3)及时组织检查并修正低压屏柜产品的上述类似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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