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复制链接]
查看5720 | 回复3 | 2012-3-24 22: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为什么在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对应《规程》第四百五十八条)

    答:自动重合闸装置是指装在线路上的开关因线路故障自动跳闸后,能够使开关重新合闸迅速恢复送电的一种自动装置。    ’

    矿井供电系统中的线路有时会发生短暂性的故障。例如在地面高压架空电源线路上,雷雨季节可能遭受雷击,在过电压的作用下避雷保护装置动作.造成线路对地的瞬间短路.引起线路上的开关跳闸,中断供电;但在雷击过去以后,避雷保护迅速恢复正常,短路故障随之消失,这时如果线路上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则在线路开关跳闸后又能再次自动合上,迅速恢复送电,减少停电影响时间,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对于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路上,特别是线路的井巷部分,受矿压、空气及其他条件的影响,由于绝缘破坏等原因造成的短路故障使开关跳闸后,线路上的故障仍将存在,则在自动重合闸后有可能使故障进一步扩大,形成电气火灾,严重损坏供电设备。特别是在短路故障点发生在井下时,更有可能引发矿井瓦斯、煤尘爆炸。同时,自动重合闸时产生的第二次短路电流会比前一次更大,有可能引起上一级保护装置动作,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这些现象都严重威胁矿井的井下供电安全和矿井安全。因此,《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严禁在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路上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因此,在向井下恢复供电之前,必须弄清井下状态是否正常;故障是否已经得到排除;有没有因停电引起停风而形成的瓦斯积聚;以及积聚的瓦斯是否已经得到排放等等。只有在确认供电线路或电气设备故障已经得到彻底排除或切除故障线路,通风、瓦斯情况恢复正常的状态下,方可恢复向井下送电。

    本条文在1 972年版《煤矿安全生产试行规程》第371条中规定为:“直接向井下供电及经过钻眼向井下供电的地面变电亭的馈电线上,禁止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前,要事先与井下联系。”在1980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408条中规定为:“直接向井下供电(包括经过钻孔)的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对恢复送电前的检查联系做了强制性规定。但这2个《煤矿安全规程》在叙述中均没有明确“高压馈电线”,而只是简单叙述为“馈电线”。

    198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424条中规定为:“直接向井下供电(包括经过钻孔)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199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435条的叙述则更为具体:“直接向井下供电(包括经过钻孔的供电电缆)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则在第458条中对该条文进行了与199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435条相同的叙述与规定。

热帖推荐
chuanjuntuan | 2017-10-9 2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28532;&#128532;&#128532;&#128532;&#128532;&#128532;
yhm321 | 2012-9-27 09: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梦之水 | 2012-9-25 17: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煤矿机电就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