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安型与隔爆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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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27 | 回复0 | 2012-2-17 21: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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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急剧速度释放的能量,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
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爆炸性物质: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2 )氧气:空气。3 )点燃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为什么要防爆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仪表防爆的原理
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
爆炸性物质
区域定义
中国标准
北美标准
0 区:Div.1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1 区
2 区:Div.2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0 区 Div.1: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 , 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 区 Div.2: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
序号
防爆型式
代号
国家标准
防爆措施
适用区域
1  隔爆型 d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2  增安型 e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3  本安型 ia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0-2  
本安型 ib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1,Zone2  
4  正压型 p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5  充油型 o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6  充砂型 q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7  无火花型 n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2  
8  浇封型 m  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9  气密型 h  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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