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规] GB3836.1-2000第1部分:通用要求20插接装置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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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417 | 回复0 | 2012-2-17 21: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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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插接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 用机械、电气或其他方法联锁,在带电条件下,插接装置不能断开,当断开时插头不得带电。
  b 9.2特殊紧固件连接在一起,并增设严禁带电断开的警告牌。在与电池连接的情况下,如断开前不能断电,则警告标志应为只允许在非危险场所断开
  202 额定电流在10A以内,交流额定电压在250V或直流电压在60V以内时,插接装置如果符合以下全部要求,则不必符合20.1的规定:
  ——插座接在电源侧;
  ——插头与插座分离前有灭弧延迟时间;
  ——在灭弧期间插头插座应符合GB3836.2隔爆型“d”的规定;
  ——分开后的带电件应符合1.2所规定的任一防爆型式。
  203 严禁未插入插座的插头元件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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