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起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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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17 | 回复1 | 2011-11-24 15: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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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监管责任要清。“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是国务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监管机制,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各方职能和职责进行的重新调整和定位。“地方监管”要求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地区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因此,各级政府要肩负起保持煤矿安全稳定的重要责任;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各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正确处理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关系。煤矿企业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家监察和地方政府监管,不能代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正确处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关系。监察部门要发挥地方监管部门的主动作用,征求地方监管部门的意见;地方监管部门要注意维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威性,接受驻地监察机构的检查和指导。正确处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宏观性,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兼容。正确处理地方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炭企业的关系。煤炭企业要主动接受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监管部门也要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监管服务。
  二、安全监管措施要严。强化领导,集中精力,采取超常规措施,要做到“五个坚决落实到位”:一是坚决把安全发展的思想落实到位。要把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纳入“十一五”规划,集中精力发展一批资源丰厚、设备先进、安全可靠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企业,关停和淘汰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安全无保障的矿井。二是坚决把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到位。对所属煤矿认真进行全面隐患清理和排查工作,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单位、责任人。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强化对瓦斯、煤尘灾害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瓦斯和煤尘超限造成重特大事故。认真抓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到年底前,必须完成国家下达的关闭整顿指标。三是坚决把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因企制宜,制定煤矿企业安全设施改造规划,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把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实现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目标。四是坚决把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加强企业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生产能力确定采掘工作面和下井人数,严格考勤制度,严禁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严格对临时工、合同工的用工管理,严禁以包代管。落实煤矿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矿井每个班次都有一名负责人带班作业。要将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职工和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五是坚决把整顿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落实到位。要把那些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不负责任、不能胜任本职岗位要求的领导及时调整下来,选任那些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对矿工有感情,关爱矿工生命,有安全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的人进入领导班子;整顿干部作风,解决煤矿干部思想不专一、精神不振作、作风飘浮等问题;整顿基层组织,配强井下值班段长、班长,对其管理知识和组织能力进行严格考核,赋予安全和生产的双重职责,长期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合格的要坚决淘汰。
  三、安全监管追究要狠。要严厉查处重大安全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在事故责任追究上必须要不心痛、不手软,坚决做到“三个从严”:一是从严追究矿主的责任。要追究矿主的赔付责任,按照新的赔付标准,足额赔付;对资金不够的,要查封账户,拍卖资产,确保赔付。对那些非法违法生产的矿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要从严追究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发现隐患,
  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及时解决问题,把工作做到事故发生之前,提高监督执法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及人员因检查验收把关不严,违法违规发放证照,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从严追究领导行政责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保护一方平安的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是政府主要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助手,要为主要领导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要加大超前防范力度,对重大隐患不整改,死灰复燃不关闭的,虽然没有发生事故,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安全监管建设要实。强化监管措施关键在增强政府机关严格执法的执行力,具体就是要构建“五个体系、提高五种能力、实现五个转变”。“五个体系”:即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技术和经济政策体系、社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提高“五种能力”:即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企业防范事故和整改隐患的能力,职工识灾、防灾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的能力,安全与发展一并推进的能力。实现“五个转变”:即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制手段为主转变,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政治手段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的强制力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从被动整改事故隐患向主动抓管理、抓基层、抓基础转变,夯实工作基础,消除不安全状态;从阶段性的安全专项整治及突击式、运动式的安全检查向经常性、长期性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监管转变,克服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的弊端,及时发现隐患、促进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加强事前监控与防范,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转变,把职业卫生摆在控制伤亡事故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提高职工生命保障水平和职业健康水平。只有全方位落实煤矿安全监管防范措施,大打煤矿安全监管攻坚战、歼灭战,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和谐新矿山建设的积极稳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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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m321 | 2014-1-19 05: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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